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政策深化,香港跨境电商瞄准内地保健食品市场时需严格遵循广告法规。本文将系统解析境外主体在广东投放保健食品广告的全流程合规要求,涵盖主体认证、内容审查及平台备案等核心环节。

跨境广告主体资质认证手续
香港企业需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证》,同步提交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公证文书(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保健食品类广告主另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发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该证书需载明具体产品名称、批准文号及功效成分。跨境支付资质方面,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及与境内支付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起实施的《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要求香港保健食品提供原产地符合性声明及香港卫生署备案凭证。
广告内容专项审查要点
根据《广告法》第十八条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广告文案禁止出现疾病治疗术语(如”治疗高血压”)、功效断言(”根治””包好”),以及学术机构、医生专家作推荐证明。每则广告需在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语,字体不得小于正文1/3。
对天然提取物(如南非醉茄、辅酶Q10)等成分的功效描述,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活性成分含量报告。引用科研数据时,须标明研究机构全称及论文发表出处,涉及人体试验的须有内地伦理委员会批号。跨境广告中出现的国外认证标识(如FDA、GMP)需同步提交相关认证文件中文译本。
媒介平台备案操作指南
在广东地区投放需完成三重备案:向广告发布地市级市场监管局提交《境外商品服务广告备案表》及广告样片;通过广东广告监测平台(gd.adt.org.cn)进行数字广告备案;根据投放媒介类型补充专项材料:电商平台(淘宝/京东)需提供店铺ID及产品链接,社交媒体(微信/抖音)提交公众号或企业号认证截图,户外媒体(地铁/楼宇)则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及效果图。备案周期通常为15个工作日,2023年上线的”粤省事”平台现已开通跨境广告备案绿色通道,办理时效缩短至7个工作日。
综上,香港跨境电商在粤投放保健食品广告需构建三重合规防线:主体资质合法性证明(公证文件+批文)、广告内容科学性审查(成分验证+宣称规范)、媒介投放全链路备案(平台登记+区域报备)。尤其注意避免直接翻译海外广告素材,应针对内地监管要求进行本土化重构。建议委托持有《跨境广告代理资质证书》的境内服务机构进行合规托管,以有效规避平均12.8万元起的广告违法处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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